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2024年业务用车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需要,采购2024年业务用车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联系按照采购需求内容报价。符合各项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选定为该项目候选供应商。
项目名称:2024年业务用车服务
限价:35万元
采购需求
1、 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如80%),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价。
2、 车费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合同最高结算价35万。
3、 延时收费
车型 |
座位数 |
延时收费标准(元/小时) |
超里程收费标准(元/公里) |
商务车 |
7座 |
30 |
2 |
中巴 |
20座 |
50 |
3 |
大巴 |
37座 |
100 |
4 |
大巴 |
53座 |
100 |
5 |
4、 租赁费用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油费、公路车通行费及停车费等。住宿标准按250元/天、餐费30元/餐另计,由服务公司垫付后结算。
5、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上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经济补偿等责任。
6、 运行车辆的投入使用时间应在3年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附行驶证复印件)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并购买乘客人员意外事故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全车的座位必须配置有效的安全带。投用车辆须经采购人验收签字后才能使用。合同期内车况必须保持良好,否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或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在用车辆。整改达2次以上仍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期费用且终止合同
7、 供应商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厢内外需整洁卫生、车窗明亮,且应做到每日清洁;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喷洒空气清新剂;座椅必须每月清洁。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车内温度高于26度时保证冷气正常开放,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正常开放。
8、 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9、 合同执行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及实际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对班车路线、停靠站点等进行合理调整,以尽量保证行车顺畅,乘员舒适。
10、 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规则,所有相关罚款由供应商负责;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所有损失和赔偿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
11、 除应采购人管理部门负责人指示外,供应商车辆不得提前离开起点站,不得改变运行线路、飞站,否则采购人有权采取其它方式(如:乘坐出租车)送受影响的当事车辆乘员至目的地,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12、 供应商驾驶员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礼貌待客,保证按时到位,车容整洁,安全平稳行车,在行车线路上按既定的上下车地点接送客人。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
13、 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在里程大致不超出5km的基础上,对行车路线、停靠站点和时间等做出调整,供应商不得另行收费。在特殊情况下(如修路、塞车等)采购人有权改变原定线路,供应商不得拒绝,所造成的路桥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14、 供应商如没有依时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经采购人累计两次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后,供应商仍无改进或改进不力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期费用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15、 供应商提供班车服务车辆,在任何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应作为当事方负责处理相关事故,承担相应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驾驶员违规操作造成交通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供应商负责,全额支付。
参与报价的企业报价资料包括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报价单一份,承诺函一份(格式自拟)承诺满足公示采购需求,投入车辆合同、行驶证材料一份,共4份材料需密封盖章。于2024年4月9日16:00前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广财路2号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总务科。
报价单:
车型 |
座位数 |
车辆限价 |
每天限时标准(小时) |
每天里程限制(公里) |
报价(折扣率) |
商务车 |
7座 |
500/天 |
9 |
100 |
% |
中巴 |
20座 |
900/天 |
9 |
100 |
大巴 |
37座 |
1200/天 |
9 |
100 |
大巴 |
53座 |
1400/天 |
9 |
100 |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13711749223
报价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下午16:00
地点:于2024年4月9日16:00前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广财路2号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总务科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