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审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审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联系人:曾志承
联系电话:13560394060
三、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
资格要求: |
1 |
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2019-2020年财局审计服务供货商名单内的条件。 |
2 |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
询价范围 |
1 |
内容 |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 |
2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重要提示:请报价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 |
(一)审计任务
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
(二)审计内容
1.清产核资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2.清产核资范围: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所属4个校区内的资产、负债。
3.审计内容:对资产清查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核实,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三)审计服务要求
1.对事务所的要求
(1)应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
(2)已进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2019-2020年财局审计服务供货商名单内;
2.对参加专项审计人员的要求
(1)带队审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五年或以上;
(2)熟悉财政科技、财务会计政策,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成交供应商需派出充足、合格的6名以上的人员进行专项审计。
3.并按时限要求,分别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四)违约条款
如成交供应商未经同意更换主要的审计组人员(特别是带队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专项审计资格。
(五)报价要求
1.计费标准:可以参照粤价[2011]313号收费标准中“计件收费:清产核资审计”为基础起价。
2.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六)付款方式
在双方签订审计合同后预付50%的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提交审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四、发布采购公告时间:
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15:00止。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15:00止。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门口值班室。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布、澄清等相关信息。
4.递交申请资料时间:2020年1月16日15:00止。
六、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报价清单(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述1-4项需提交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著名报价单位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布的要求编制,否则不予采用。请于2020年1月16日15:00前递交至学校门口值班室,逾期恕不受理。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单位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七、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单位将拒绝接受报名资料:
1.非本次招标相对应的单位及个人;
2.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处无盖校对章,或无加盖单位公章;
5.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和条件的;
6.提供虚假资料的。
八、选定原则:
1.由评委对各询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经济评审。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询价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审查表内说明。
2.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询价单位内进行综合评审,选定价格最低者为第一候选单位。
3.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询价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九、报名参加询价的承接商不足3家为询价失败,采购单位应重新发布询价公告。采购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参加询价的承接商仍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接商中选定价格最低者确定为第一候选单位;若无承接商报名,招标单位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单位。
十、采购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采购人组织成立评委小组,依照上述第十点选定原则选取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承接商的监督。
十一、询价结果公示:
询价完成后,在校园网站发布询价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发通知书(或委托函)。供货单位接到通知书(或委托函)后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