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教育局财经学校文化长廊、实训室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监理
二、招标人: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83508774
三、 项目概况与范围
3.1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财经学校文化长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监理;
3.2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3.3 项目总额: 约188.86万元 ;
3.4 招标范围:包括购置准备阶段、购置阶段、安装阶段、安装验收阶段、设施设备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3.5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购置概算。
(2)进度控制目标:项目期限为签订采购合同起按进度要求控制。
(3)质量控制目标:购置设施设备质量达到合格。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确保项目无重大安全事故。
四、发布公告时间:从2018年5月2日至2015年5月7日9时。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7日9:00时截止。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内。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级别。
2、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七、报价说明:
报价必须低于限价5.08万元,超过的则为无效。(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询价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九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报价函(原件,按附件一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7、驻现场项目监理部人员架构表及有关人员的职称证和岗位证复印件(按附件二填写)
8、项目监理服务承诺书(原件按附件三填写);
9、上述1-8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附件提供格式及公告第九条填写并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 2018 年5月7日上午 9:00 前递交至 学校办公室 ,逾期恕不受理。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9、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不是固定唯一价
(3)投标文件的修改处无盖校对章,或无加盖单位公章
(4)未满足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十、定标原则:
1、由评委对各询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见附件四),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经济评审(见附件五)。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询价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审查表内说明。
2、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询价单位内进行经济评审,选择报价最接近平均价(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的询价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3、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询价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招标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招标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招标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招标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招标人组织成立3人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项目监理人员架构表
附件3:项目监理服务承诺书
附件4: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5:经济评审表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