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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4   来源:    阅读量: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权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83594220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权项目;

3.2采购预算:约385万元 ;

3.3招标范围:项目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

四、发布公告时间: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7日。

五、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起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止。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总务科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合格条件:

6.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6.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七、报价要求说明: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以浮动率作为报价值,报价只能有唯一一个报价。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项目在报名时,由招标人收取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公告第九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报名单位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要求

9.1报价函(格式自拟);

9.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定标原则:

10.1对符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合格条件及报价要求的报名单位进行经济评审,选择报价最接近平均价(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的报名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10.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报名单位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报名单位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发布公告。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

十二、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招标人组织成立5人询价小组,依照上述第十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 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报名单位的监督。

十三、中标公示:

询价完成后,在校园 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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