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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固定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    阅读量:

关于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资产处置问题的批复》(穗教函【2014】180号),同意我校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一批,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招标

二、 投标者资格要求: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被冻结状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

4、 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三、 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学校安排现场查看待处置资产情况,投标者在看完现场后,对照设备实际情况进行处置资产打包报价。开标当天,自行对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上交,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受理人签章。

四、 现场报名勘察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0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

五、 投标者须知:

1、 报名及现场勘察时,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现场密封);并提交投标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 中标人在中标后以各种理由反悔,投标保证金不退。

3、 投标报价为打包价格:包含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及拆装费等一切费用。

4、 施工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施工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若有物品被拿走或损坏,须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5、 拆装、搬运过程中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6、 废标:投标报价单没有按要求打包报价、报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章、报价单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报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没有按时和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情况均视为废标。

7、 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六、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华侨新村校区)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3593284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2014年3月3日

请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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