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评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22 】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2 号)文件精神,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成为广州市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广州市劳动者开展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两个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
    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工作标准,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按上级要求开展考评员培训和聘用工作,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大坦沙校区举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评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及等级
1.眼镜验光员考评员
2.眼镜定配工考评员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最新法规政策解读;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管理规定及考评工作流程规范;
(三)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培训;
(四)考核测试。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60周岁以下,熟悉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三)符合培训职业(工种)具体申报条件(附件1),并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考试流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专业(职业)工作或教学的人员。

四、证卡
经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颁发相应职业考评员证卡,作为今后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1年8月5日9:00报到,
9:30-12:00举行考评员培训
14:00-16:00举行考评员考试
2.培训地点: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大坦沙校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东海北路21号)

六、报名流程
(一)参加本次考评员培训班的人员请在2021年7月30日前将考评员申报表(附件 2)及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有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员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统一发送邮箱:ying8088@126.com
(二)报到时上交资历证明包括:
1.纸质版考评员申报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有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员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另交免冠小一寸近期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业工种名称)夹放在推荐表左上角用于办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瑛老师 13539806145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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