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职业技能竞赛“思政实践能力竞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思政实践能力
竞赛主题:学党史增信念,强素养筑未来(2022学年)
赛项归属:人文素养类
二、竞赛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20年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培养思想政治学科学生核心素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理念落实到思政课教学中,力争思政课建设实现“八个相统一”,依托广州起义纪念馆的红色资源,开展本次竞赛。
三、竞赛地点
广州起义纪念馆(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1)。
四、竞赛内容
(一)竞赛任务
在广州起义纪念馆内设置以下三项任务。
项目一:学党史,促明理
(1)考查目标
熟悉相关党史知识,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从救国、兴国、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完整事业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弄清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2)竞赛形式:党史知识竞赛。
(3)完成要求:在馆内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史知识答题。
(4)考查范围:党史知识题(题库将于赛前15日公布)。
(5)规则说明
①题型为不定项选择题。
②所有参赛选手同时开始、单独参与答题,在规定时间(5分钟)内,按参赛选手答题的正确数量计算成绩。
③使用平板电脑完成答题。
④完成时间:5分钟。
项目二:忆英模,增信念
(1)考查目标:
学生在收集和整理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准确地讲述典型历史人物事迹及其所体现的精神品质,感受信仰力量,并以典型历史人物为榜样,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立时代潮头,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
(2)竞赛形式:讲述历史人物故事。
(3)完成要求:
①用PPT辅助讲述人物故事及其优秀的精神品质。
②现场回答评委针对讲述内容提出的一个问题。
(4)考查范围:在广州起义展厅内的广州起义历史中,自选一位先进的典型历史人物。
(5)规则说明:
①每队选派选手A独立完成讲述。
②讲述人物故事的内容不限在广州起义期间,呈现形式可以丰富多样。回答提问要准确回应,正确立意、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③完成时间:讲述故事4-5分钟;回答提问2分钟内,从评委问完问题后开始计时。
项目三:传薪火,筑未来
(1)考查目标:
学生通过讲解广州起义这个大历史事件中的相关内容,生动地讲好红色党史,弘扬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砥砺奋进。
(2)竞赛形式:讲解历史内容。
(3)完成要求:在广州起义展厅内,按照抽签序号对应的广州起义历史事件的相关内容,找到对应的图片历史资料,以“博物馆讲解员”的身份,完成讲解任务。
(4)考查范围:广州起义历史事件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将于赛前15日公布)。
(5)规则说明:
①每队选派选手B独立完成查找和讲解。
②注重仪表仪态,体现博物馆讲解员的基本职业素养。
③完成时间:选手查找历史事件的相应图片和准备1-2分钟,并向评委确认开始讲解;讲解4-5分钟,从选手确认讲解开始计算。
(二)竞赛项目配分比重
各项目任务成绩配比见表1。
表1项目任务成绩配比
项目 |
项目名称 |
配分比例% |
一 |
学党史,促明理 |
30 |
二 |
忆英模,增信念 |
35 |
三 |
传薪火,筑未来 |
35 |
合计 |
100 |
(三)完成竞赛时间
具体见上述3个竞赛任务。
五、竞赛方式
(一)竞赛形式
竞赛采用“团队积分赛”形式,以团队战的方式开展。
(二)竞赛队伍组成
广州市各所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建1支由2名选手组成的参赛队,承办学校可以多报1支队。
(三)竞赛安排
竞赛安排在广州起义纪念馆举行。在大赛监察员的全程监督下,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组织各领队进行公开抽签,确定各参赛选手的比赛顺序。
(四)竞赛顺序号的抽取
参赛队比赛前 50 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 20 分钟内,通过抽签确定比赛顺序号和题号。抽签结束后,在起点处上交手机、平板等通讯设备,除项目二可带PPT辅助外,均不得带各类电子版、纸质版备赛资料。
(五)已在市竞赛平台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能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报名信息,须由参赛学校向市大赛办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开赛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不再接受更改报名信息申请。
六、竞赛流程
(一)竞赛日期
2022年10月17日(暂定)
(二)竞赛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比赛 前一天 |
14:30-15:30 |
参赛队报到注册 |
15:30-16:00 |
赛前说明会 |
16:00-16:30 |
熟悉赛场 |
16:30-17:00 |
裁判赛前检查,封闭赛场 |
比赛当天 |
8:20前 |
参赛选手检录 |
8:20-8:40 |
赛场启封; 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参赛编号;参赛选手进行一次加密确定参赛编号,再进行二次加密确定题号; |
8:40-8:50 |
竞赛入场检录:参赛选手入场,检录确认没有携带竞赛禁止的工具和材料; 参赛选手根据赛程安排参加相应赛项。赛项裁判宣读相关竞赛规则及赛场规则,并作必要说明; |
9:00 |
竞赛开始 |
12:00 |
竞赛结束,选手离场 |
12:00-14:00 |
评分:裁判组进行成绩评定与复核 |
14:00-18:00 |
成绩复核确认,解密并录入上报 |
(三)竞赛流程
七、赛卷说明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命题专家组与广州起义纪念馆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八、竞赛规则
(一)组队规则
1.参赛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 2022 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 21 周岁(当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 日。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只接受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比赛。
2.本赛项为2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A和B组成,按规则参与相应竞赛项目。
3.每队选手可配1-2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4.已在市竞赛平台提交的选手报名信息,原则上不能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报名信息,须由参赛学校向市竞赛办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各赛项于开赛前 10个工作日内将不再接受更改报名信息申请。
(二)赛前准备
各参赛队伍根据赛前公布的题库,完成赛项准备工作。
(三)正式比赛
采用“累计积分”和“超时扣分”的计算方式统计团队总积分。
1.累计积分:参赛选手每完成相应项目任务后,该任务点的评委将根据评分标准赋予相应积分。
2.积分排序:根据累计积分规则,以团队2名选手A和B的总积分评定各支队伍总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以项目三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项目三也同分,则以项目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项目二仍同分,则以项目一2名选手的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四)成绩公布
赛项成绩解密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九、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以现场竞赛的为准)
项目一:学党史,促明理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1 |
不定项选择题 |
每题2分。 按题目顺序逐一完成答题,不能跳题。 在5分钟内按答题的正确数量计算成绩。 |
项目二:忆英模,增信念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内容 |
能准确无误地讲述人物故事,条理清晰,详略得当,内容完整; |
20分 |
能传达出历史人物所体现的精神品质和信仰的力量,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
20分 |
能将典型历史人物与自身学习或职业发展建立关联,体现榜样优秀的精神品质对自身成长的意义; |
20分 |
2 |
表达 |
能有效利用简洁美观的PPT课件辅助,讲述方式灵活生动,富有表现力与感染力; |
10分 |
熟悉讲述内容,表达清晰流畅,穿着打扮得体,仪态大方自信,精神面貌良好; |
10分 |
4 |
回答提问 |
准确回应,正确立意,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
20分 |
综合得分: |
评委签名: |
注:讲述时间不足4分钟或超时0.5-1分钟,扣5分;超时过1分钟直接叫停,并扣6分。回答提问超时叫停。
项目三:传薪火,筑未来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内容 |
讲解能紧扣展馆内相应模块展示图片和实物,内容准确,无史实错误; |
20分 |
内容要素相对完整,含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意义等,简洁充分,突出重点,注重联系实际,富有启发意义; |
30分 |
2 |
表达 |
语言清晰得当,语速自然流畅,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
20分 |
讲解方式灵活生动、通俗深刻,能传达红色党史事件的深意,具有感染力和激励性; |
20分 |
3 |
形象 |
仪态大方,服装得体,身体语言规范,体现博物馆讲解员的基本职业素养。 |
10分 |
综合得分: |
|
评委签名: |
注:讲解时间不足4分钟或超时0.5-1分钟,扣5分;超时过1分钟直接叫停,并扣6分。
(二)评分方法
1.分别计算各项目得分,采取分项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按规定比例系统自动计算计入总分。
2.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正常工作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该项目成绩为 0 分。如发现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 0 分。
3.竞赛所有文案、音视频和讲述或讲解内容需要规避的敏感禁用词汇,如国家重要领导人的名讳和敏感热点的政治词汇、敏感禁用的反动词语等。一旦作品中出现,该项目比赛成绩为0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竞赛仅有一个团队分数,即团队成员的各项目得分的累计总分,不单独计分。以本赛项实际参赛队总分为基数,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三、赛场预案
1.竞赛过程中如出现考场设备断电、故障等意外时,现场裁判需及时确认情况,安排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同步现场裁判做好详细情况登记,报裁判长批准后,可安排相关选手重赛一次。
2.赛项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问题,经赛项执委会和专家组同意,暂停比赛,由涉及人员有关领导,如裁判长、领队、技术支持公司负责人、执委会领导和承办校负责人协调处理解决;如若不能处理,中止比赛,是否停赛由赛区执委会决定。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3.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意外疾病等重大事故,裁判长立即中止相关人员比赛,第一时间由承办校医疗站校医抢救,根据情况严重呼叫 120 送往医院。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1.防疫承诺
(1)参赛队提交《参赛人员健康状况排查承诺书》,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份《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要求其提前完成“健康码”的申领和手机漫游地查询结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 37.3℃的要求,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参赛期间应自备足够数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主动报告,不能参加比赛。
①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
②14天内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③14天内有与境外归来、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人员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
(3)拒签防疫承诺书者取消参赛资格,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健康排查
(1)核实活动轨迹。对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旅居史和接触史进行核查。如发现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2)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其他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在比赛前进行检测,持正规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出具的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
3.场地布置
(1)环境消毒管理
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对通道、桌椅、门把手、卫生间、楼梯、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洁,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比赛前完成系统测试和清洁消毒工作,增加对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
(2)设置隔离场所
①设置隔离室,用于比赛过程中赛场内发热人员隔离。靠近出、入口,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备有空调或电风扇等降温设施,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设立醒目的“隔离”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场所。
②设置隔离考场,用于比赛前有发热现象或疑似现象选手仍申请继续参加比赛并经批准后继续参赛。隔离考场内设置数个标准竞赛工位,门前设立醒目的“隔离考场”标识,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考场。
(3)防疫用品准备
需要配备数量充足的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呕吐包、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防疫用品应单独存放,避免安全隐患。
4.突发事件及处置
疫情突发事件及处置。竞赛过程中,如发现参赛人员或工作人员中突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按以下程序处置:
(1)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其佩戴口罩并迅速报告赛点;
(2)组织医护人员带离参赛人员或工作人员至隔离场所;
(3)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比赛或工作并带离隔离场所;
(4)视情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5)赛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6)在赛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相关情况报当地防疫管理部门和大赛组委会;
(7)如有参赛人员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有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十四、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大赛期间参赛队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安全管理要求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参赛队选手进入赛场、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二)组队责任
1.各单位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队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单位参赛队组成后,须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三)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
(四)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选手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选手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伍须遵守馆内相关制度,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仔细阅读竞赛相关要求。
2.参赛队伍只能使用由竞赛组委会提供的相关电子设备和参赛工具或材料,不得擅自使用自己准备的工具或者材料,否则视为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3.赛事期间,所有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有影响比赛公平、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4.对于影响比赛公平和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指导教师和领队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正式报名的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允许更换。
2.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尊重比赛,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3.各参赛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选手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4.整个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破坏考试纪律。
5.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6.对申诉的仲裁结果,各参赛代表队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参赛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通知网页的有关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队选手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入场,进行检录,抽取顺序号后,须将所有证件交给指导教师,不得带入赛场。参赛队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尊重比赛,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队选手进入赛场,除项目二可带PPT课件外,不允许自行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不许携带通讯工具。
5.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遵守相关规定。
6.参赛选手应按比赛相关规定,按照指定位置就坐,不得无故更换座位。
7.参赛选手展示用的PPT课件当中,不能出现参赛选手校名、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8.参赛选手若有如下行为,取消比赛资格:
(1)参赛选手不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在籍学生”规定。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故意干扰其他参赛组选手比赛。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故意损坏馆内公物。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时刻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做好赛场服务工作。
2.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前 30 分钟到达赛场,熟悉并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汇报上级。
5.工作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6.工作人员维护好相关区域秩序,注意提醒参赛队伍做好防疫要求。
(五)裁判员须知
裁判员公平、公正完成裁判工作,不得与任何参赛队伍、指导老师探讨与比赛有关的内容。
十六、申诉与仲裁
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叙述,并提供事实依据(主观臆断不予受理),经领队亲笔签名后提交,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3天内由参赛队所在学校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七、竞赛观摩和视频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竞赛赛场、检测区域将安装监控设备或视频录制,保证赛场外能够通过屏幕了解竞赛场地、检测工作进度,为竞赛仲裁提供视频佐证。